為優化使用者及中心之使用效益,中心3樓場地借用及費用調整如下:


1. 行為實驗室/會議室之借用時間單位,皆調整為半小時 (原以1小時為租借單位)。
2. 承上,行為實驗室/會議室收費亦調整為75元/半小時,150元/小時。
3. 若同時租借需收費之周邊設備,則不另收取場地租借費用。 (周邊設備之收費按其收費標準計之)

以上調整於公告後即刻生效,詳細收費標準請見中心網站
http://mrimeg.psy.ntu.edu.tw/doku.php?id=news:20150331
若有任何問題,歡迎與中心洽詢
謝謝

news/20160414.txt · Last modified: 2020/08/07 12:34 (external edi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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